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要闻动态> 工作动态>正文详情

岚皋县医保局:举行聘请法律顾问签字仪式

发布时间:2021-08-11 15:21 作者:徐新 文章来源:岚皋县医保局

8月11日,岚皋县医疗保障局同陕西方翰律师事务所举行签字仪式,并聘请了周加琴为县医保局法律顾问。

仪式结束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晓林同志以“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制医保”为题作了发言,他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随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的执行,确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了基金有效使用,维护了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强调,医保执法涉及面广,呈现多层次、多领域、高要求、团队化特点,这就要求法律顾问从专业性、及时性、实用性三方面着力竭力为医保局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后,法律顾问周加琴也就如何为岚皋县医保局建设法治医保建言献策,尽职勤勉地完成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任务。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网站标识码:6109000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0516号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138号
电话:(0915)8883969   传真:(0915)8883889  联系信箱:330350220@qq.com
Baidu
map